本網鎮江訊:近期,鎮江中院專門召開了全市法院總結審判經驗專項活動工作會議,就深入開展總結審判經驗活動進行再動員和再部署,全面分解落實牽頭課題和各責任子課題的具體任務。及時制定了《全市法院總結審判經驗專項活動調查研究階段實施方案》,著重建立四項機制,切實保證各總結專題項下相關責任子課題的總結材料質量,全力配合牽頭單位做好審判經驗總結工作。

一是建立事前指導機制。為切實加強對責任子課題的前期指導,防止責任單位總結不到位或發生偏差,市中院專項總結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收集整理牽頭單位對責任子課題的具體要求,并在此基礎上根據子課題內容和本地法院相關工作實際主動提出補充要求,然后及時將兩種要求一并傳達給責任課題承擔單位。

二是建立事中督促機制。明確了總結審判經驗專項活動調查研究階段的進度時間表,規定責任課題承擔單位在接到牽頭單位和市中院的完成要求后,需于620日前制定相關子課題的具體實施計劃并報市中院備案,及時開展調查研究,于715日前完成審判經驗總結材料初稿。期間,市中院將組織研究室和辦公室的兩名專職調研人員協助專項總結辦公室進行督促檢查和幫助指導,確保審判經驗總結活動順利開展。

三是建立事后把關機制。明確要求責任課題承擔單位需要在省院規定完成期限前15天,將審判經驗總結材料初稿分別報送給牽頭單位和市中院。市中院專項總結辦公室將在征求牽頭單位補充修改意見的同時,組成專門審核小組集體研究并提出補充修改意見。責任課題承擔單位必須根據上述兩類補充修改意見,對相關審判經驗總結材料初稿進行補充修改后再正式報送相關牽頭單位。

四是建立交流反饋機制。為加強總結審判經驗活動中各牽頭課題單位與責任課題單位相互之間的聯系和溝通,市中院對每個責任子課題分別建立了全程跟蹤督促聯系表。表中載明責任子課題的牽頭單位、責任單位和市中院專項總結辦公室的聯系人、聯系方式和各個責任子課題的具體完成要求,由三方各持一份,確保相關信息的及時交流反饋和審判經驗總結活動的有序有效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