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離異爭子女 法院執行解糾紛
作者:金宏偉 發布時間:2008-05-30 瀏覽次數:1498
本網蘇州訊:父母離異后,子女往往是最直接的受害者。日前,太倉法院執行局經過認真細致的工作,在“6.1”兒童節前夕妥善處理了一起離異父母爭奪子女探視權、生活權的案件。
一對“80后”父母在離婚時約定:婚生女由女方撫育,但其每月應隨男方生活一周。之后男方曾多次要求女方履行協議,但均被女方以各種理由拒絕。現男方就其探視權向法院申請執行。承辦法官接到案件后,經過仔細分析,認為該案執行標的比較特殊,不能草率的采取強制手段。后經多次召集雙方當事人談話,發現引起雙方矛盾的主要原因是原離婚協議中,對女兒隨男方生活的這一周的具體時間沒有約定清楚。承辦法官抓住重點對女方進行了大量細致的法制宣傳教育,講清不履行法律義務的后果;同時告知男方,在確定婚生女撫育、探視權利時,還應確定具體的撫育、探視時間。經過承辦法官耐心的工作,雙方最終達成執行和解,并確定了以后男方每月具體撫育、探視婚生女的時間。
看到男方高興地將心愛的女兒帶回家,看到可愛的小女孩露出天真的微笑,執行法官也欣慰的笑了。案件雖小,但是能通過精心的調解定紛止爭、案結事了,就是在為我們的花朵營造一個幸福的成長環境,就是在為我們的社會注入一份和諧、增添一份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