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大學習、大討論活動開展以來,新沂市人民法院扎實按照活動要求開展好學習討論活動,并將更好地落實司法為民舉措作為活動目標之一,積極采取各項措施使司法為民落到實處。

一是健全立案大廳各項服務職能,完善“一站式”一條龍服務,在服務大廳為當事人準備立案須知,訴訟指南和相關法律書籍,設置座椅、飲水機等設施,在相關區域設立當事人休息區,讓告訴群眾有休息場所,享受文明、便利的服務。

二是實行首問責任制,規定誰接待誰負責,要求接待人員必須耐心細致的解答群眾咨詢,爭取做到當事人前來立案一次完成,兩次滿意,決不讓當事人再跑第三趟。

三是實行風險告知制度,印發“訴訟風險告知書”、“當事人權利、義務告知書”等相關文書,提前告知當事人訴訟過程中所存在的風險,促使當事人樹立訴訟風險和舉證意識,使當事人能夠深思熟慮后再決定是否通過訴訟解決問題,從而有效規避訴訟中可能產生的各種風險,減少不必要的損失。

四是實行訴訟引導制度,專門制作一部專題導訴錄像片,在立案庭和各基層法庭巡回播放,向當事人詳細介紹訴訟的步驟、審判程序以及法院機構等訴訟方面的相關知識,使當事人對整個訴訟活動有一個詳細準確的了解,從而能夠更為便利的參與各種訴訟活動。

五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簡化訴訟費減、免、緩交手續,對符合司法求助的當事人,及時辦理緩、減、免手續,不符合條件的及時說明理由,確保經濟上有困難的群眾打得起官司。

六是實行案件進度查詢和審執期限跟蹤、通報制度,由立案庭對正在辦理中的案件進行跟蹤、通報和催告預警,當事人可對正在審理或執行中的案件進行進度查詢,從而保證當事人可隨時了解案件進展情況。

七是實行巡回開庭、上門開庭、預約開庭制度,在司法為民服務中心專門設立調解訴裁庭,對行動困難的當事人不僅上門立案還可上門開庭,對有特殊情況的可以預約開庭,從而方便群眾訴訟,同時充分發揮基層法庭的積極作用,通過巡回流動辦案等方式審理涉農糾紛,就地立案、就地審理、當即調解,當庭結案。

八是在司法為民服務中心設立專職信訪投訴處,負責接待群眾來信來訪,堅持有訴必理,來信必復,規定對來信一般在3日內回復,對來訪一般應在當日內答復等,同時實行院長接待制度,每周三由幾名院長輪流接待群眾來訪,對存在的問題及時予以解決。

九是實行審判、執行人員更換制度,對當事人反映久審不決或久執不結的案件,經查證屬實的,對辦理該案的審判人員堅決予以更換,確保群眾利益不受損害。

十是開通天平熱線,為群眾提供及時有效的法律咨詢、電話立案等服務,當事人如果對訴訟程序不了解只需撥通電話就可進行咨詢,行動不便的當事人通過電話就可立案,從而使當事人得到更為便捷的服務。

自活動開展以來,共發放各種相關文書2000余份,接聽熱線電話12300余次,辦理預約立案30余起,巡回開庭和預約開庭50余次,對160余件案件當事人減、緩、免訴訟費40余萬元,實現了便捷有效的服務宗旨,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