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陽法院為地方經濟建設護駕保航
作者:丁旦 季玉亮 發布時間:2008-05-28 瀏覽次數:543
本網鹽城訊:2008年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為了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進科學發展,維護全縣社會穩定、促進沿海經濟發展、維護各平等主體合法權益,依法調整和妥善化解各種矛盾糾紛,射陽法院堅持“公正司法,一心為民”的指導方針,積極實踐“公正與效率”的工作主題,為地方經濟建設保駕護航。
一、堅持“嚴打”方針,將經常性“嚴打”與集中打擊、專項斗爭相結合。依法從重從快打擊影響社會穩定、損害公民利益、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最大限度地維護全縣社會治安穩定,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依法嚴厲打擊擾亂市場秩序犯罪,對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犯罪行為,堅決從快從嚴予以打擊,保障公平有序的市場交易秩序。依法嚴厲打擊貪污、受賄等職務犯罪。對國家工作人員利用本人職權或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不當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財物,違法國家禁止性規定以各種名義收受回扣、手續費等行為,依法予以打擊,維護我縣良好的行政服務環境。
二、要注重提高審判效率,避免因訴訟遲延而延誤農時。加大調處力度,盡可能減少對企業經營的影響。依法慎重、妥善處理涉及農村集體土地征用的民事糾紛,切實保障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對群體性糾紛以及其他涉及面廣、影響力大的案件,要做好耐心細致的思想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在當地黨委領導、人大監督和政府的支持下,力爭把矛盾化解在當地、化解在基層。依法處理涉及集體土地的土地使用權合同糾紛案件。高度重視涉及重點項目農民工勞動糾紛案件、社會保障特別是工傷保險案件的審理和執行工作。努力提高審判效率,加大執行力度,依法緩、減、免有關訴訟費用,切實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慎重處理好環境污染糾紛。在審理涉及環境問題的群體性糾紛案件,正確把握舉證責任,加大案件的調解力度。
三、正確處理好行政審判和行政執法的關系。妥善處理行政許可、行政處罰引發的訴訟案件,既要強調行政審判司法救濟與司法監督的職能,又要注意行政審判與行政執法在出發點與歸屬點上的一致性;既注重維護和監督,也注重協調與溝通。通過行政審判促進行政機關行為規范,不斷提升政府的行政法治水平。慎重審理好涉及土地征用等面廣、影響大的集團訴訟案件,積極運用案件協調方法,合理平衡各方當事人利益,及時化解糾紛,維護社會穩定。慎重審查非訴行政執行案件,既要維護行政機關的權威,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也要充分考慮到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
四、充分發揮人民法庭優勢和特點。就近開展執行工作,努力推動執行和解,既要維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又要維護正常生產秩序。切實加大案件的執行力度,一方面要加強與黨委的匯報溝通協調,努力爭取黨委對法院執行工作的支持;另一方面要敢于準確及時地適用執行措施,促使政府自覺履行司法判決,及時、充分、有效地保護企業合法權益,維護司法權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