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鎮江訊:今年以來,潤州法院以爭創全國優秀青少年維權崗為目標,著力建立健全青少年維權五項機制,有力推動了青少年合法權益宣教、預防、調解、審判等工作的深入開展。

一是完善預防宣教機制。該院少年刑事審判工作樹立“防勝于罰”的指導思想,結合審判實際,大力開展法制宣傳,增強未成年人及其家長的法制觀念和維權意識。為加大未成年人權益保護的宣傳力度,刑庭、民一庭10名業務骨干擔任轄區中小學法制副校長,經常利用業余時間為學生法制教育課。同時采取讓學生、老師旁聽典型案例庭審、發放法律圖書等形式深入到學校或青少年活動場所中去開展法制宣傳,不斷增強未成年人的法制觀念,使其自覺學法、守法、用法,積極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二是完善維權保障機制。開辟青少年維權“訴訟綠色通道”。對涉及未成年人權益的民事等案件實行“三優先”(優先立案、優先審理、優先執行),并切實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同時,擴大法律援助范圍。該院主動與司法行政部門協調,在《法律援助條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法律援助對象外,擴大對因家庭困難無力支付律師費用,權益受到侵害的未成年當事人提供法律援助的范圍。

三是完善延伸審判機制。在少年刑事審判工作中,大力開展延伸審判活動,深化青少年維權工作。(1)嚴格按照法律和有關刑事政策辦案,做好審前調查,依法審理。(2)著重做好庭后幫教工作,創造條件、機會,讓他們能順利回歸社會,融入正常社會生活。(3)通過審判活動將個案預防和一般預防相結合,將案中預防向案外預防拓展,把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范圍擴大到社區和學校。(4)與司法行政部門共同在轄區建立了兩家青少年維權基地,讓失足青少年感受到社會溫暖和人文關懷(5建立回訪制度,對判處非監禁刑的未成年罪犯適時進行回訪幫教,促使其改過自新,向未成年罪犯的監護人送達符合個性特點的“監管通知書”,以加強對未成年罪犯的家庭監督。對于符合適用非監禁刑條件的在校未成年被告人,主動與學校聯系,努力為其保留學籍

四是完善涉少案件陪審機制。從共青團、婦聯、工會、學校中選任或特聘那些熟悉未成年人心理特點、熱心教育事業的人擔任陪審員工作,以彌補法官在教育學、心理學以及社會學等專業學科方面的不足,從而充實了專兼職結合的青少年維權隊伍,完善少年案件陪審制度,為做好未成年人維權工作打下堅實的基礎。

五是完善少年審判工作調解機制。除少年刑事審判推行刑事和解制度外,民事審判堅持“多調少判”,加大案件調解力度,多做當事人的庭前說服教育工作,使大量的撫養糾紛等案件以調解、撤訴的方式結案,著力化解當事人之間的親情矛盾和沖突,避免因強制執行對未成年人身心造成傷害。針對離婚父母忽視對未成年子女支付撫育費和探視等現象,在開庭程序中增加法庭教育環節,從而保護單親家庭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