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為及時有效確保夏收夏種生產,如東法院針對當前農村工作情況,及時使出臺了五項工作措施,防止在此期間涉農案件矛盾激化或因處理不公引發涉法信訪現象。

一是拓寬涉農民商事糾紛調解途徑。創新庭前調解工作機制,著重抓好上門調解、立案調解、速裁調解、庭中調解四個環節的調解工作的同時,進一步完善人民調解與訴訟調解相結合的“大調解”格局,讓人民調解員全面參與庭前、庭中的調解。

二是加強刑事附帶民事案件調解力度。從“三個有利于”,即有利于被害人及其家屬的經濟補償和精神撫慰、有利于恢復和發展生產、有利于農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