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訴離后夫訴離 破鏡終究難重圓
作者:張偉偉 發布時間:2012-08-14 瀏覽次數:502
妻子起訴離婚,丈夫不同意,經法院調解后回家僅一天,丈夫又來到法院起訴離婚。這到底是什么情況?最終結果又如何呢?
2007年底,張某某和陳某經人介紹相識。2008年5月,兩人便領取了結婚證生活在了一起。開始,雙方感情還好。但終因婚前缺乏了解,婚后不久一些問題便暴露了出來。小伙子張某某沒有固定工作,而且有點游手好閑,不務正業,整日沉迷于網吧與賭場內。姑娘陳某婚前進行了輸卵管切除手術,不能進行生育。雖然兩口子多方治療,但始終未能給這個家庭帶來一個新生命。漸漸地,張某某對陳某失去了耐心,將越來越多的精力放在了外面,開始拈花惹草起來。陳某也逐漸有所察覺。于是,2012年7月20日,陳某以張某某不務正業以及在外拈花惹草為由一紙訴狀到了建湖縣人民法院。然而張某某極力反對,認為夫妻感情并未破裂,在張某某的堅持下,在建湖法院法官本著盡量挽救婚姻家庭的調解下,最終兩人和好回家。本以為事情會到此結束。沒想到第二天上午,法官又接到了一封訴狀,這次輪到了丈夫起訴離婚,理由是妻子陳某婚前進行了輸卵管切除手術。看著張某某與昨日截然不同的態度,法官料想這其中一定有什么文章。原來,張某某在知道妻子無法生育后,便在外面發展起了新的對象,而這兩天“小三”發現有了身孕,督促張某某盡快與妻子離婚。所以,昨天還堅持不愿離婚的張某某在得知了此消息后,第二日卻又起訴離婚。
眼見事情已經到了這步,法官意識到這場婚姻已經無法挽回。于是,有意識的在家庭財產分割中向陳某傾斜后,最終,夫妻雙方一致同意了法官提出的調解方案,和平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