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安徽全椒的婦女余某,雇于江寧區陸朗某小廠坊,操作中不幸手指被切割受傷,鑒定為七級傷殘。今年初,江寧區勞動仲裁委,仲裁認定廠坊主許某賠償余某16.7萬余元。經江寧區勞動仲裁委、勞動監察大隊多次催促仍拒不履行清償債務,并將廠坊連續搬遷三次,躲避執法。余某多次追款無果后便向江寧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受理后,第一時間將其廠坊設備查封,但許某竟無視法律,連夜將設備轉運至堯化門集鎮繼續經營。許某系外省人,在江寧居無定所,法院多次查找其下落均無功而返。

 

89日,臺風海葵正強襲南京。凌晨3點多,江寧法院執行指揮中心110接到申請人余某電話,舉報“老賴”被執行人許某可能住宿在堯化門集鎮附近廠區內。江寧法院接警后,分析正巧臺風登臨,平時常夜不歸宿的被執行人,可能會為安全躲避臺風而宿在廠區,果斷出警,由執行局副局長孫曉旻帶隊組織8名執行干警迅速趕赴執行地點,冒著暴雨,將老賴許某從被窩里拘傳到法院。在強大的法律威懾和執行人員的說服教育下,被執行人許某與余某達成和解協議,許某一次性給付賠償金8.7萬元,對此外地農民工余某感激地熱淚盈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