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縣法院建立征地拆遷執行案件聯動機制效果明顯
作者:邵海林 發布時間:2008-05-21 瀏覽次數:728
本網徐州訊:為解決征地拆遷非訴執行案件執行難的問題,豐縣法院認真落實征地拆遷非訴執行案件聯動協調工作機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2007年1月至今年4月,該院共受理征地拆遷類非訴行政執行案件56件,結46件。其中協調執行結案達到31件,占結案總數的68.5%,最大限度地維護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一是內部建立聯動協調機制。在執行征地拆遷非訴執行案件時,該院認真落實院領導和執行局及審判業務庭聯動執行工作新機制,實行細化審判與執行兼顧工作流程,將案件落實到人、責任到人、限期結案,定期檢查督促,匯報及研究不能解決執行難題。
二是外部成立協調小組。由縣政法委牽頭,成立縣紀委(監察局)、人大法工委、財政局、公安局、檢察院、規劃建設局、國土環境資源局、審計局、法制辦、信訪局、法院12成員單位參加的執行工作小組,加強對征地拆遷執行工作的領導協調、督辦,形成有關部門參加的執行聯動機制。
三是聯席解決執行問題。根據協調執行工作小組提議,不定期由召集人主持召開。對重大疑難執行案件,進行溝通、協調;采取與涉及執行案件的黨委、人大匯報,與政府協調協助執行,與涉及執行案件的單位協調執行,與被執行人的親朋好友聯系協調執行,與新聞媒體聯系對拒不執行人公開曝光,促使被執行人自覺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