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江經濟開發區法院扎實舉措認真開展人大代表聯絡工作
作者:徐吉梅 發布時間:2008-05-21 瀏覽次數:845
本網鎮江訊:為進一步增進人大代表對法院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鎮江經濟開發區法院圍繞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聯絡工作“五項機制”,采取扎實措施,認真開展人大代表聯絡工作。
一、強化結對聯絡,確保聯絡效果
該院建立并完善了法官與人大代表結對制度。院領導和普通法官計15名與全區31位省、市、區人大代表結對,把代表聯絡工作從“軟任務”量化到“硬指標”,活化聯絡形式,細化聯絡次數,并要求做到聯絡有記錄,內容有反饋,定期將聯絡情況向辦公室匯報,確保與代表聯絡常態化。該院還將代表聯絡情況作為崗位目標管理責任制的內容加以考核。
二、拓寬聯絡途徑,多渠道聽取意見
該院著眼適應新形勢,認真把握人大監督的新要求,積極拓寬代表聯絡途徑,采取邀請人大代表視察、組織走訪、座談、通報工作和發送《征求意見函》等形式,多渠道聽取人大代表對法院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廣泛了解代表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對征求到的意見和建議及時整理歸類、印發各部門,對照檢查、整改提高,并將相關意見、建議的落實情況及時向人大代表報告,切實改進法院的審判作風和提升工作水平。
三、旁聽庭審評議,零距離接受監督
該院積極邀請代表隨機旁聽庭審,將邀請代表旁聽庭審制度化。有重點地選擇典型案例,在開庭前向聽庭代表介紹簡要案情、爭議焦點及圍繞爭議焦點所涉及的法律條文和司法解釋等;庭審結束后積極聽取和收集代表對庭審過程中法官履行法律職責的能力、水平和作風,以及維護訴訟參與人合法權益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零距離接受監督,并進一步改進工作,擴大辦案的社會效果。
四、重視關注案件,優質高效辦理。高度重視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交辦以及代表關注各類案件,辦理時做到專人負責、專人落實,并依規范辦理流程,及時登記、批轉、督查和回復,做到件件有登記、有措施、有結果、有反饋。同時做好與代表的溝通、說明工作,做到不遺漏問題、不積壓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