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近日,鹽城亭湖法院妥善審結一起涉及地震災區四川省南充市兩企業的加工承攬合同糾紛。為幫助災區人民安心自救,通過法官的努力,原告主動撤訴,使得災區企業能有更多的時間和精力盡快度過難關,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

428,江蘇某機電裝備有限公司因加工承攬合同糾紛將四川某內燃機總廠、四川某汽車配件廠訴之法院,要求被告立即給付合同加工款20余萬元。法院經過審查后,初定于5月中旬開庭審理。512,四川汶川發生7.8級特大地震。消息傳來,亭湖法院全體干警深切關注災區人民安危,在向災區獻愛心捐獻善款的同時,注重積極穩妥地處理好涉及災區的案件。該案的承辦法官主動與原告協商溝通,并向其解釋了不可抗力、時效中斷等相關法律規定。

516,原告公司基于對災區人民的深切同情,主動提出撤回起訴的申請,表示待對方在抗災自救后有能力償還時再與其進行對帳解決糾紛。亭湖法院收到申請后,隨即作出準予撤訴的書面裁定,同時致函于四川兩企業,對其抗災情況表示關注,并友善提醒兩企業在實施抗災自救后,妥善與原告友好協商處理相關帳務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