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江潤州區法院南徐法庭開展巡回審判工作綜述
作者:錢宏祥 發布時間:2008-05-19 瀏覽次數:1082
本網鎮江訊:近年來,南徐法庭始終堅持司法為民宗旨,認真貫徹落實人民法庭“兩便”原則,緊緊圍繞群眾的司法需求,不斷改進審判作風,大力開展巡回審判,切實方便當事人訴訟。在豐富司法為民的實踐中,充分發揮了法庭定紛止爭,促進多元化矛盾糾紛解決機制建設,化解信訪矛盾等多重功效,進一步擴大和提升了法庭在彰顯公平正義,保障服務民生,促進穩定和諧等方面的成效。巡回審判的做法受到轄區群眾的廣泛贊譽,被群眾稱為法庭的“110”,法院與群眾的“連心橋”。 受到當地黨政機關和領導的充分肯定, 得到化解矛盾糾紛的“及時雨”、社會和諧的“調節器”等高度評價。庭長姚維新被最高法院表彰為全國指導人民調解先進個人,審判員姜濱受到省委政法委表彰。
一、與時俱進,創新發展,率先推行巡回審判工作方法
南徐法庭是潤州區法院唯一的基層派出法庭,法庭地處正在建設中的鎮江南徐新城,管轄1 個鄉鎮 2個街道的民事糾紛案件。不僅管轄地域相對較廣,人口較多,而且很多群眾由于不熟悉南徐新城的地理環境,遇到糾紛,往往費盡周折才能找到法庭。因此,南徐法庭自建庭以來,即公開電話,對特殊需求的當事人采取電話預約,上門立案等便民措施,為困難群眾訴訟提供方便。
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的成功范例給院黨組予以啟發。2006年初,院黨組研究決定在遠離法庭的革命老區蔣喬鎮韋崗村設立固定巡回審判點進行試點,進一步擴大巡回審判工作,方便當地群眾的訴訟。該巡回審判點由法庭專派一名有豐富審判經驗的副庭長專門負責,定時駐點,開庭調解、進行立案信訪、法律咨詢等,受到當地黨委、政府和群眾的肯定和歡迎。
二、強化功能,放大效應,凸現巡回審判工作亮點和特色
在院黨組的科學決策和統籌安排下,目前,南徐法庭在管轄范圍內已形成點面結合,覆蓋鄉鎮、街道,貫穿社區、村居組織的巡回審判網絡。不定期選擇在當地有影響的、多發的、群眾關注的典型案件,深入社區、村委會進行巡回審理。近二年來,巡回審理了40多件民事案件,實現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在積極探索巡回審判機制,充分發揮好巡回審判服務群眾的便民職能的同時,南徐法庭通過在實踐中總結經驗,主動把巡回審判融入黨委、政府工作大局,不斷釋放巡回審判的多重功能和作用,凸現巡回審判在促進社會和諧、解決信訪難題、推進訴調對接、助推平安建設和法治建設等諸多亮點和特色。
一是貼近群眾需求,提供便捷服務。巡回審判人員主動把開庭和調解場所安排在田間、地頭和老人及病人的床前,以細致周到的司法關懷和服務溫暖了民心。年逾八旬的老人王某,因為贍養糾紛將其六個兒子告上法庭。審判人員考慮到王某年邁,且腿有殘疾,迅速安排在王某的家中就地開庭,并當庭作出了判決。為了解王某的兒子是否按判決如期履行義務,審判人員還定期走訪王某了解情況。今年春節剛過,審判員張忠娣在走訪時恰逢王某感冒咳嗽,張忠娣自己掏錢去藥店為其買藥,又不厭其煩,費盡口舌與其兒子、媳婦交流溝通,直到他們作出盡心照顧好老人的表態后才放心離開。事后,王某逢人便夸:“南徐法庭的法官就是我的親人!”
二是圍繞服務大局,保障經濟發展。正在建設中的南徐新城,重點工程項目多,城市改造建設任務重,涉新城建設的相關矛盾糾紛也很多。南徐法庭把主動服務新城建設作為巡回審判的重要任務,及時與區有關職能部門聯系,了解新城建設的規劃,重點工程項目的情況,合理安排巡回審判布局,及時提供巡回法律服務。今年3月,區委、區政府為保障南徐新城建設,部署了拆遷工作。南徐法庭主動到拆遷現場設立巡回審判點,派出法官現場提供法律咨詢,及時解決群眾提出的涉拆遷的各種法律問題。以及涉及當事人家庭財產糾紛的相關問題。
三是致力化解矛盾,解決信訪難題。在開展巡回審判工作中,南徐法庭主動把化解信訪矛盾作為重要職責,利用巡回辦案的時機,走訪信訪案件的當事人,解釋疏導,宣傳法律,促使當事人息訪罷訪。丹徒農民趙某因與某建筑公司工傷賠償糾紛,多次到省、市上訪,被市政法委、市中院掛牌督辦。南徐法庭通過巡回走訪,查清案件事實,作出公正判決。判決生效后該公司自覺履行了判決書所確定的全部賠償義務。蔣喬鎮平山村村民韋某是一名傷殘軍人,因與某自來水公司和平山村在供水管道改造工程中發生糾紛。期間,其妻意外死亡。韋某因此在一年多的時間內多次到省、市上訪,被省信訪局列為掛牌督辦的重點信訪案件。去年12月,南徐法庭巡回立案后,急案急辦,召集多方進行深入調解,妥善解決了糾紛。今年除夕,韋某在我院大門外燃放鞭炮,表達對南徐法庭巡回審判公正辦案的謝意。
四是指導人民調解,推進訴調對接。為加強訴訟調解和人民調解的對接和建立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南徐法庭以巡回法庭、巡回審判點為平臺,積極推進訴調對接工作。在開展巡回審判中,審判人員與基層民調人員主動對接,采取以案說法、法律理論講解和解答等多種形式指導人民調解,實現訴調無縫對接。
五是廣泛開展法律宣傳教育,服務平安建設和法治建設。開展巡回審判中,審判人員精心選擇與群眾生產、生活關系密切和有一定影響的糾紛案件公開開庭和調解,組織群眾參加旁聽,達到“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審判效果。今年一季度,南徐法庭邀請群眾旁聽巡回審理6場次,受教育群眾數百人次。南徐法庭開展巡回法制宣傳教育的做法被潤州區政法委作為法治建設的特色經驗在全區推廣,2007年,南徐法庭被潤州區委命名為“法治潤州建設示范點”。
三、規范完善,鞏固提升,建立健全開展巡回審判工作長效機制
今年以來,潤州區法院新一屆黨組在總結南徐法庭開展巡回審判工作的成效和經驗的基礎上,制定了《關于開展巡回審判工作的實施意見》,對巡回審判點的設置、收案范圍、工作方法、主要目標任務作了詳細規定。以此為依據,南徐法庭結合工作實際,制定了巡回審判流程和實施細則,創新和規范巡回審判工作,進一步建立健全巡回審判長效工作機制。
一是創新巡回審判工作模式,提升巡回審判工作實效。積極創新思維,建立規范的巡回審判工作模式,完善巡回審判機制,促進司法保障民生,惠及群眾。固定巡回審判點+若干不固定巡回審判聯系點相結合。積極和轄區各鄉鎮、部分街道和處理涉及民生案件較多的交警、工會、婦聯等部門分別設立巡回法庭,并有效利用其辦公、設施等現有資源,為巡回法庭開庭、調解提供便利。延伸巡回審判觸角,在社區、村委會設立巡回審判聯系點的同時,商請當地組織指定一名聯絡員,通過設立熱線電話、設置便民聯系箱、發放便民聯系卡等方式接受當事人要求巡回審判的訴訟預約。為認真解決好固定巡回法庭的人員保障問題,法庭對審判人員和書記員合理進行分工,每個巡回法庭均明確一名審判人員具體負責,不固定地安排書記員配合。并積極爭取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支持,在巡回法庭屬地、相關部門落實一名特約工作人員,協助、配合法院調解、執行等工作。大力發揮巡回審判促進訴調對接工作的作用。對適合巡回審理的案件,堅持調解在先,認真做好息訟工作,有效化解矛盾,促進當地和諧穩定。在調解不成的情況下,公開開庭審理。同時把判(調)前釋明、判(調)后答疑工作貫徹在辦案全過程,耐心、細致為群眾答疑解惑。并通過公開審理案件,開展以案說法教育,向群眾普及法律知識,起到辦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實際效果。
二是強化司法便民舉措,改進審判作風。在開展巡回審判工作中,大力加強審判作風建設,樹立公正、文明、高效的司法形象。推行“三訪”措施,密切與群眾的聯系。實行庭領導預約接訪制度。群眾可以通過電話、電子郵件或信函等形式,預約庭長在工作日內接待信訪。建立帶案巡訪制度。對信訪老案,當事人越訪、纏訪、鬧訪的涉訴信訪,主動到信訪戶所在地、單位和家中,多方協調和耐心做息訪工作。試行訴后回訪制度。對群體性訴訟和易激化矛盾糾紛,在案件調解和判決后,承辦法官必須及時回訪案件當事人,對案件進行必要的答疑和釋明,促使當事人服判息訴。實行“三巡”,拓展巡回審判的時空。不斷充實和豐富巡回審判的方法,推行“假日巡回”、“預約巡回”,進一步放大便民效應。(1)加大巡回審判力度,把訴訟服務延伸到村頭田間和群眾家中。方便群眾起訴、立案,為群眾提供法律咨詢、訴訟指導等服務。(2)推行“假日巡回”。大力開展“午間庭審”、“晚間庭審”活動,最大限度方便當事人訴訟。(3)實行預約巡回。巡回法庭和巡回審判點根據群眾的需求,接受當事人的預約巡回開庭。3、強化“三調”,設立化解矛盾的“減壓閥”。在開展巡回審判中,堅持“能調則調,當判則判,調判結合,案結事了”的原則,著力息訴止爭,加強訴前調解、庭審調解和訴調對接工作,不斷提高解決糾紛,化解矛盾的能力。注重訴前調解。由專人負責對當事人進行調解疏導,把糾紛解決在訴訟前。強化庭審調解。把調解工作貫穿于庭審活動的始終,在庭審活動中審判人員注意把握時機,適時調解,努力提高調解結案率。加強訴調對接工作。采取進社區、村組開示范庭等形式,加強對人民調解員的培訓和指導,提高人民調解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