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中院出臺《意見》深入推進審判管理改革
作者:張驥 顧建兵 發布時間:2008-05-15 瀏覽次數:914
本網南通訊:為探索建立科學、合理、協調、高效的審判管理工作機制,切實加強司法能力建設,日前,南通中院制定下發《全市法院深化推進審判管理改革工作實施意見》,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推進審判管理工作改革。
一是深化審判質效源頭管理。在法院收案增長、化解社會矛盾任務加重的情況下,將高效化解矛盾和促進案結事了作為審判管理的重點任務來抓。全面建立高效化解矛盾和促進案結事了的管理機制,建立法官案件釋明和服判息訴責任制,運用案件質量評查、專項分析、制度落實和綜合考評抓好審判質效源頭管理,在立案、審判、執行等各司法環節建立制度嚴密、管理嚴格、運作規范、廉潔高效的工作機制,不斷促進法院維護穩定和化解矛盾能力的提升。
二是建立全市專兼職案件質量評查隊伍。組建全市案件質評隊伍,強化質評力量,配強質評人員。兩級法院審管辦的質評人員和基層法院審監庭的審判人員為專職評查員,在全市法院各條線中分別設立兼職評查員,通過法院內部、庭室內部、上級法院對下級法院、基層法院間交叉評查等方式有效開展評查工作。評查中主要突出以下五項重點:一是重點評查對上訴、發改、投訴、申訴、舉報、信訪案件;二是重點評查法官審判權運行各環節是否規范行使;三是重點評查當事人反映法官司法行為、審判作風、司法民主、司法公開、裁判說理等方面的問題;四是重點做好評查結果轉化工作。案件評查既揭短又評優,既評查又講評,既要及時反映質評情況又要提出質量管理決策建議,要將質評建議轉化為法院審判決策機構的重要指導意見,實現案件質量評查為審判質量服務的工作目標。五是建立質評人員責任機制,明確責任要求,制定質評人員運行管理辦法,將質評人員的業績與評先評優、晉級晉職、學習培訓掛鉤。
三是強化審判績效綜合考評。嚴格落實《全省法院審判業績綜合考評辦法》,將覆蓋全市法院、審判業務部門、全體法官三個層面審判業績考評落到實處。最大限度地減少庭室和法官的非審判任務,切實將庭長及法官的注意力集中在提高審判質效,實現案結事了上來,以增強審判管理綜合考評的正確導向作用。針對民訴法修改后基層法院面臨的突出問題,加強基層審管調研,分析基層審判走勢,加強基層法庭審判管理工作,為院領導指導基層工作提供決策依據,擴大基層法院審判質效優勢,不斷提升全市法院質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