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邳州法院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提出的“深入落實科學發展觀,積極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要求,把十七大精神化作司法和諧的巨大動力,緊密結合法院工作實際,牢固樹立“四種意識”,全力打造和諧司法環境。

一是樹立大局意識,營造和諧司法環境。以營造有利于社會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和諧司法環境為著眼點,堅持嚴打方針不動搖,依法打擊各類嚴重暴力犯罪和黑惡勢力犯罪等嚴重影響社會穩定和人民群眾安全感的犯罪,當好維護社會穩定的主力軍;妥善審理婚姻家庭、相鄰、損害賠償等民事糾紛,唱好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的主角;繼續推進執行聯動協作機制建設,發揮好內外部兩個大合唱作用,進一步解決執行難問題,促進誠信社會建設。

二是樹立責任意識,最大限度地實現社會公平正義。切實提高案件審判質量,努力把每一件案件都辦成經得起法律推敲、經得起歷史檢驗的鐵案;樹立效率也是公正的理念,迅速化解社會矛盾,實現司法價值;堅持以定紛止爭、案結事了為辦案標準,注重調解,充分發揮調解、協調、和解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

三是樹立為民意識,全心全意為人民群眾服務。進一步完善上門立案、電話預約立案、法庭雙軌立案等多元化立案機制,切實解決群眾告狀難;通過設立導訴臺,發放訴訟指引、風險告知等引導群眾正確訴訟,減輕群眾訟累;繼續開展送法下鄉、送法入校、法官進社區等活動,讓群眾感到實實在在的便利;完善司法救助、刑事被害人救助和執行特困群體救助等制度,充分保障困難群眾的訴訟權利和合法權益。

四是樹立創新意識,推動各項工作不斷發展。進一步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分化瓦解犯罪分子,減少社會對立面;積極探索多元化矛盾糾紛解決機制,注重運用民商事調解、行政和解等多種手段,化解矛盾,平衡利益;大力推行執行和解,有效化解“執行難”;積極建立上下聯動、信息暢通、協調有序的工作機制,實行定時限、定人員、定領導、定責任,包案處理的“四定一包”責任制,讓矛盾消失在萌芽,化解在基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