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淮安訊:513上午,淮安市淮陰區人大常委會內司委正副主任、丁集、王興、新渡等5個鄉鎮的人大主席以及部分擔任區人大代表的基層村支部書記、村(居)委會主任一行21人來到區人民法院第二審判法庭,旁聽了一起該區首例被告人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案,這是該院第三次集中邀請人大代表旁聽、評議法院案件審理和執行工作。

今年初,淮陰區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副主任葛志勝一行在視察區人民法院工作時要求,從2008年開始,在5年內要讓全區285名區人大代表都能走進法庭,面對面的司法行為實施監督。人代會上,新任法院院長顏赤也著重承諾,要把審判法庭作為人大代表行使對法院工作進行監督的重要場所,確保讓全區每一位區人大代表都能充分行使監督權。為了將人大代表旁聽、評議法院工作落到實處,該院加強區人大內司委和人代聯委的聯系,配備專門的聯絡工作人員,在每月的25日前將下個月的庭審安排情況報區人在內司委,供區人大內司委選擇代表旁聽;對一些有典型教育意義和社會各界關注的案件,該院主動邀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來院旁聽;416,該院在對一起社會關注的房屋拆遷案件進行執行時,邀請了5名人大代表和4名政協委員參與見證了執行過程中的和解過程。該院規定,四個人民法庭每庭每年邀請轄區人大代表旁聽評議案件不少于40人次。

法官庭審駕馭能力如何,查明案件事實的能力如何,庭審紀律遵守如何……這成為人大代表們旁聽庭審后對法官能力評議的重要內容,該院與區人大內司委共同研究制定了法官庭審評議辦法及具體的評分標準,分別就法官的庭審駕馭、語言表達、庭容庭貌、查明事實、庭審紀律等6項主要內容進行評判,評議后,將評議結果反饋給辦案合議庭或獨任法官,人大內司委也將此評議結果作為資料,作為對法院法官職務任命時的參考。當天的庭審評議,充分肯定了合議庭的庭審水平,但對法官語言表達方面存在的瑕疵,代表們也毫不留情地進行挑剔。一位多年在基層擔任村支書的人大代表十分贊賞人大代表旁聽評議法院庭審活動,他十分誠懇地說,“他是第一次走進法庭,法院的庭審十分規范、莊重,對于自己首先是個極好的法制教育機會。希望法院經常開展這項活動,選擇一些農村常見的贍養案件到當地開庭審理,以此提高廣大農民的法律意見,真正讓老百姓從法院的庭審中接受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