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民二庭將五月份作為“規范司法行為活動月”
作者:民二庭 發布時間:2008-05-09 瀏覽次數:779
本網訊:為扎實開展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深化“嚴肅庭審紀律、改進審判作風”專項教育整頓活動,進一步加強司法規范化建設和機關作風建設,更好地應對工作重點由審理一、二審案件向審理申請再審案件和再審案件的轉變,結合創建省級青年文明號活動,省院民二庭決定將五月份作為“規范司法行為活動月”,集中規范本庭司法行為,努力實現精致司法。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和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逐步推進,人民群眾對司法公正和司法規范化的要求也越來越高。法官在與當事人接觸中的言行舉止,當事人都看在眼里,記在心里,并對他們就法院裁判的接受度產生影響。目前,民二庭正面臨從主要審理一、二審民商事糾紛案件向主要審理申請再審和再審案件的重要轉變,所接觸當事人的類型、訴訟心態有新的變化。民二庭法官在司法規范化和遵守司法禮儀方面有著良好的傳統,但同時在部分細節上仍然存在問題,必須及時有效地加以糾正和規范,以更好的作風、更規范的行為應對迅速增加的申請再審案件。為此,民二庭通過集中規范司法行為活動,進一步強化司法為民、規范司法的意識,進一步提高全庭同志的細節意識,促進全庭同志加強職業修養,注重著裝儀表,約束舉止言行,樹立省院民商審判法官公正、高效、文明的司法形象,提升省院民二庭司法規范化的整體檔次。
民二庭對活動提出兩項要求,一是定位要高。堅持“于細微處見精神”,不滿足于解決一般性的司法不規范問題,而是要一并解決細節問題,著力在精確、精細、精致上下功夫。二是務求實效。通過這次集中活動,深入查找本庭司法行為方面存在的不規范之處,有針對性地拿出切實可行的對策,形成制度性文件,長抓不懈,努力形成文明和諧司法的良好氛圍,為全省各中院、各基層法院民二庭做出表率。其中,特別針對申請再審案件當事人的特點,提出有針對性的注意事項和司法禮儀指引。
活動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深入查找問題,一是全庭每一位成員各自反思自身存在的司法不規范問題,以合議庭為單位討論匯總;二是通過梳理近三年來針對每個案件收回的《當事人反饋意見表》、與省律協聯系召開律師座談會等方式,征求、歸納律師界和當事人對我庭審判作風方面的意見;三是對每個合議庭開展庭審觀摩,并分類抽查各合議庭開庭、聽證及承辦法官詢問情況。第二階段制定修改管理規則。在第一階段揭示出的司法不規范現象梳理匯總的基礎上,研究對策,制定《民二庭司法行為規范》,主要包括著裝規范、庭審規范、接待規范、法官忌語等內容。第三階段檢查落實。抽查各合議庭庭審、接待當事人情況。對執行司法禮儀規范較好的合議庭、法官在全庭通報表揚,對執行規范較差的合議庭與法官及時提醒,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