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新沂法院充分發揮人民陪審員的特點,注重發揮人民陪審員了解社情民意,易與當事人溝通的優勢,積極參與案件的調解,有力地促進了審判工作。該院專門為陪審員建立個人檔案,定期對陪審員進行考核。建立了人民陪審員單獨調解制度,在法官的指導下,陪審員既可以單獨主持庭前調解,也可以單獨主持庭審過程的調解。截至418,該院32名陪審員第一度共參與調解案件57件,調解結案55件,調解成功率達96.49%,且無一錯案,無一超審限案件,無一上訪纏訴案件,達到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