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睢寧法院從強化立案、審判、執行三個階段入手,進一步增強審判工作的透明度,確保案件從立案到執結的公正性。近年來,該院的案件質量明顯上升,幾個反映案件質量的指標數據,如上訴率、被改判發回率、投訴率和案件申訴、申請再審率等均有明顯下降,案件質量排名領先全市各兄弟法院。

一、立案階段。該院在立案大廳的明顯位置,以制作牌匾的形式,公布各類案件立案的條件和立案所必備的各類材料,并通過設置“導訴臺”,發放《訴訟指南》、《訴訟監督告知書》和《訴訟風險告知書》等宣傳手冊的形式,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并承諾對于符合立案條件的案件,半個小時審查完畢,進行登記備案和電腦隨機分配案件。對部分訴訟請求有困難的當事人,則由立案法官進行適度的訴訟指導,幫助其合理行使訴權。

二、審判環節。該院全面落實公開審判原則,除法律規定不公開審理的案件外,一律公開審判,除了允許公民個人憑有效的身份證件登記旁聽外,該院還不定期地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新聞記者參加有重大影響案件的旁聽,自覺接受他們的評議和監督。該院庭審過程,規范、嚴謹,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切實告訴當事人各項權利和義務,公開舉證、質證和辯論,各項工作不流于形式。

三、執行環節該院推行執行公開制,將每一位執行員辦公電話向社會公開公布,實行“全員接待制”,完善了以公開執行措施、執行結果、財產變現為主要內容的執行工作機制,特別是對當事人利益構成重大影響的執行中止、和解和終結的案件,實行執行情況告知和執行風險提示制度,以確保當事人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實現執行工作的動態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