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阜寧法院施莊法庭自2007年上半年引進遠程立案系統以來,高度重視人民法庭立案審查工作,在立案過程中嚴格審查當事人身份,并對照起訴條件決定是否受理立案,有效地從源頭上杜絕錯案假案的發生。近日,一名戴著摩托頭盔、自稱“李某某”的青年男子帶著一名青年婦女來到該庭要求離婚,因該男子在法庭審查立案過程中形色可疑,被該庭立案法官一眼識破假離婚騙局,該庭當場作出不予立案的決定,并對當事人的行為進行了訓誡。這也是該庭自2007年上半年以后通過把好立案審查關,有效避免的第三起錯案。

原來,與男青年一起到法庭要求離婚的青年婦女叫張某某,其丈夫李某某因嗜賭如命在外欠下巨額賭債,妻子張某某害怕自己要承擔共同償還的責任,其在一個月前曾向法院起訴要求與丈夫李某某離婚,因其與丈夫李某某未達到法定離婚條件,后又撤回起訴。為達到離婚目的,張某某忽然想起其有一個朋友孔某與其丈夫李某某長得較為相像,于是找來孔某,請孔某冒充其丈夫李某某到法庭與其離婚??啄程幉贿^面子,即答應了張的請求。到法庭后,孔某以“李某某”名義向法庭遞交了起訴狀和由張某某提供的李某某的身份證復印件,并聲稱要與張某某協議離婚。立案法官在審查當事人身份時,發現“李某某”神色緊張,頭上戴的頭盔始終不肯摘下,其長相雖酷似身份證上李某某的照片,但細看之下仍略有不同,立案法官立即意識到其中有詐,就讓“李某某”摘下頭盔,在其出生日期及生肖屬相是什么時,“李某某”竟一時語塞,滿臉通紅。后在立案法官的教育下,二人說出事實真相。法庭據此作出不予立案的決定并對二當事人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進行了訓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