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法院成功執結一起重大影響案件
作者:伍曉偉 發布時間:2008-05-05 瀏覽次數:871
本網淮安訊:農村基層組織集體所有的樹木,在出售砍伐的過程中遭到部分村民無理阻攔,使砍伐工作先后兩次被迫中斷,在當地造成惡劣影響。日前,在金湖法院通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下,這起案件被成功執結,既有效遏制了歪風邪氣,又為新農村建設提供了司法保障,實現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有機統一。
2006年12月,陳橋鎮南寧村村委會與樹木經營人李某簽訂了一份樹木出售協議,將村集體所有的300余棵楊樹出售給李某。按照協議約定李某向南寧村村委會支付了購樹款,南寧村村委會為李某辦理了樹木砍伐證。2008年元月7日,李某對所購樹木進行砍伐,在砍伐的過程中,卻遭到南寧村四組村民伍某等人無理阻攔,砍伐被迫中斷。伍某等人認為,所售樹木的路段屬四組的“地盤”,其出售權應歸四組所有,售樹款也應有四組村民享有。后經鎮村組織出面協調,未能達成一致意見。李某依法將阻撓砍伐樹木的伍某等三名領頭人訴至金湖法院。
在案件審理過程中,金湖法院首先對李某與南寧村村委會簽訂樹木出售協議的合法性進行嚴格審查,在確認協議有效的基礎上,組織李某和伍某等人進行調解,并對伍某等人的阻撓行為給予了嚴肅批評,伍某等人當庭表示不再阻攔李某砍伐樹木。但在李某組織人員再次砍伐樹木時,伍某等人背信棄義并糾集部分不明真相的村民繼續阻撓,使得砍伐工作再次中斷。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李某申請縣人民法院排除妨礙強制執行。
為了保障公民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尊嚴,
當法院一輛輛執行車開離南寧村時,該村以及周邊村組不少村民感慨的說,南寧村四聯組有些群眾實在是不像話,縣法院這次強制執行伸張了正義,遏制了歪風邪氣,我們的氣也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