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法院顏單法庭制定八項廉政制度
作者:建湖縣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08-04-30 瀏覽次數:894
本網鹽城訊:建湖法院顏單法庭在“雙整頓”、“一創建”活動中根據法庭工作特點,制定了八項廉政制度。
一是倡廉制度。規定每周星期六的上午為學習日,學習黨紀黨規,學習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的典型,學習腐化墮落、受到黨紀國法制裁的反面教材,在全庭干警中倡導公正司法、清正廉潔。
二是誓廉制度。制定法官廉政誓詞,每季度第一個星期一上午8時組織全庭人員進行宣讀,做到警鐘長鳴。
三是護廉制度。根據法庭工作中可能出現的不廉政環節,制定了分案、聽庭、重大案件集體討論、案件督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從源頭上預防腐敗的發生。
四是訪廉制度。每季度走訪一次以判決方式結案的當事人,了解承辦法官有無不廉潔的行為,征集能夠保證法官司廉潔自律的計策。
五是評廉制度。每半年召開一次轄區內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座談會,讓人大代表隊、政協委員評議法官的廉潔情況,充分行使監督權。
六是助廉制度。每季度召開一次干警配偶座談會,通過組織干警配偶觀看警示教育片,引導干警配偶算好政治、經濟、家庭三本賬等,首先幫助干警的配偶樹立廉政意識,然后利用干警的配偶督促干警廉潔自律。
七是述廉制度。每年組織干警在庭務會上進行一次述廉,以述促廉。
八是褒廉制度。每年年終組織全庭干警對廉政情況進行一次總結,弘揚先進、鞭策落后、獎廉懲腐、賞罰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