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睢寧法院積極探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審理方式,本著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堅持“寓教于審、寓教于懲、寓教結合、依法維權”的原則,針對未成年犯的心理、生理和行為特征,做好庭前、庭中和庭后對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工作。

該院要求承辦法官在庭前查清未成年人犯罪原因,找準感化點,對少年被告人進行一至兩次以上的幫教;庭中對少年被告人進行觸動思想深處的教育;庭后跟蹤回訪,鼓勵其認真改造,重新做人。通過依法建立未成年人緩刑考查檔案、制定幫教措施、確定監管人員等措施,定期回訪被判處緩刑的未成年犯,切實地維護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截至4月底,該院審結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732人,其中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緩刑的有26人,先后將7名少年犯送回學校,無一人重新犯罪,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