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惠山法院十措聯動積極服務區域環保節能工作
作者:金語 發布時間:2008-04-25 瀏覽次數:1107
本網無錫訊:無錫惠山法院針對涉環保案件繼續上升的趨勢,及早部署行動,制定并落實十項工作舉措,全力保障服務區域環境整治、節能減排工作。
一是設立“環境保護專門審判合議庭”,專門負責涉環保案件的審理、非訴審查、執行等工作,加大環境保護司法介入力度,推動“鐵腕治污、科學治太”工作向縱深開展。
二是開辟涉環保案件“綠色通道”,按照“快立、快審、快執”要求,為涉環保案件的審執工作提供便利和創造條件,切實加大執行力度,既好又快的處理好涉環保案件,充分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
三是對涉環保的刑事案件,加強與公安、檢察機關的配合,依法從嚴從快處理;對環保非訴案件,提高工作效率,盡量縮短非訴審查周期和移送執行部門的周期,使非訴審查案件盡快進入執行環節,得到迅速處理。
四是針對環保非訴案件“執行難”現狀,召集轄區環保企業相對較多的黨委、政府領導、環保行政部門領導、工商管理部門負責人召開專題協調會,加強信息溝通,研究商量對策,為破解“執行難”出謀劃策。
五是以走訪調查、司法建議、座談會等形式及時向黨委政府、環保行政部門、工商管理部門反饋處理涉環保案件的具體情況,對加強和改進工作提出建議和對策,規范行政行為,有力支持依法行政。
六是聯合政府法制辦、工商管理部門等召開聯合執法會,對部分無法查清投資人的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企業,建議相關部門以“無證經營”的情況對違法企業作出行政處罰,嚴防一些企業鉆法律空子“頂風作案”。
七是對當事人之間矛盾尖銳、有爭議、處理難度大的涉環保案件盡量采取直接送達方式送達,并利用送達的時機適時開展法制宣傳工作,敦促被申請人或被執行人自覺履行,為案件的妥善處理奠定基礎。
八是認真做好防矛盾激化工作,對涉環保案件處理過程中發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早預防,及時上報,穩妥處置,有效鈍化矛盾,實現社會效果與法律效果的有機統一。
九是加大涉環保案件法制宣傳力度,選擇典型案例以案說法,在開展“送法下鄉”、“法律進社區”等活動中增加涉環保案件法制宣傳知識,形成司法威懾,營造良好的執法環境。
十是深入研究分析當前涉環保案件的審理現狀、存在問題,積極探索適合處理涉環保案件的新機制、新舉措,建立完善運用司法手段治理污染和環境保護的長效機制,實現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