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銅山法院以民二庭為試點,深入調研三年來民商事審判中的典型案件、疑難案件、發改案件,編寫案例庫,以案說法,以提高案件審判質量,促進法律適用統一,維護司法權威。

《人民法院第二個五年改革綱要》提出“建立和完善案例指導制度”的改革措施,賦予“案例”指導司法審判實踐的作用,是對我國成文法傳統的重大變革。銅山法院經過調研,發現成文法固有的滯后性、不明確性以及法律缺位是困擾審判實踐的因素之一。當現有法律與案件事實不能完全匹配時,不同審判人員會對法律適用產生不同理解,有可能導致同案不同判,大大降低了審判質量,損害了法律的平等性、統一性、權威性。在司法實踐中,為了避免此類情況的發生,審判人員常會參照類似的既判案件進行裁判。因此,實踐證明實行案例指導制度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實行案例指導制度有利于提高審判效率,避免重復勞動,節約司法成;有利于提高裁判質量,維護司法權威;有利于約束法官自由裁量權,促進司法公開公正;有利于克服成文法的局限,促進法律統一適用。

銅山法院民二庭通過梳理典型案件、疑難案件及發改案件,擬從舉證責任分配、證據認定、送達程序、訴訟保全、庭審程序及實體法律適用等方面,選擇具有指導意義的既判案件編入案例庫,作為裁判案件的參考,從而促進不斷提升審判質量和效率,保證法院內部民商事審判的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