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為使農民訴訟不誤春耕生產,新沂法院把依法維護農業生產作為當務之急,集中力量快立、快審、快執、快結涉農案件,為春耕農業生產順利開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截止日前,共審結農村土地承包、租賃、農產品買賣糾紛及侵權等各類涉農糾紛案件105件,執結執行案件91件,開展法律宣傳活動8次,發放宣傳手冊3000余份。

一是便民訴訟網絡助春耕。為便于當地農民訴訟,該院以人民法庭為依托,建立了法庭、巡回審判點二位一體、輻射整個轄區的便民訴訟網絡。該院深入田間地頭和便民訴訟聯系點流動辦案,就地解決糾紛,對涉及農民春耕生產急需的資金案件,調集審執人員,快速審理,優先執行,保障當地春耕生產的順利進行。

二是發揮調解作用保春耕。根據涉農案件的不同情況,尋找當事人發生矛盾的起因和癥結,有的放矢地做好調解工作。同時采取積極邀請當事人親屬和當地政府或村委會調解人員參與調解等行之有效的調解方式,形成聯動機制,雙管齊下,努力提高調解效果,切實化解矛盾糾紛。

三是妥善細致執行護春耕。針對農忙時節和農民群眾的作息特點,調整執行方向,講究執行方法,多措并舉,確保春耕生產順利進行。對農民被執行人慎用強制執行措施,防止因執行而影響春耕生產;注重法制宣傳,盡量做好當事人的思想工作,促使被執行人自覺履行義務;對部分確實無法履行義務的,該院在查明情況的前提下,向申請人說明原因,取得其諒解。

四是開展法制宣傳促春耕。針對農民在簽訂山林、耕地、水面承包等經營合同、購買種子、化肥、農藥等農用生產資料過程中可能會發生的問題,及時開展農民維權法制宣傳活動,發放各類法制宣傳資料。提醒廣大農民在購買生產資料時一定要取得有效憑證,發生糾紛時,注意保存購物發票,收集證據,及時起訴維護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