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絲絲明憨夫 情意暖暖融厚冰
作者:王長圣 發布時間:2008-04-21 瀏覽次數:1678
出生于上世紀三十年代初期的黃炳先、金美芳夫婦,婚后生育了三子三女。多子并未給黃炳先、金美芳帶來更多的幸福,弟兄多了,養老的事件在弟兄們之間反倒多了些計較和依賴。為了解決老倆口的生活問題,在村干部的主持之下,黃炳先夫婦與三個兒子簽訂了一份贍養協議書,協議約定:從2007年正月初一起,由三個兒子負責贍養父母,黃炳先、金美芳全年生活費4200元,由三個兒子每人承擔1400元,各年度的生活費于當年年初一次性給付;黃炳先、金美芳小病就醫的費用由老兩口墊付,年終憑票與三個兒子結算,大病住院由三個兒子直接付資;黃炳先、金美芳百年之后的喪事由三個兒子共同操辦。此外,雙方還約定,老倆口的生活田由三個兒子抽簽分種。協議簽訂后,作為長子的黃建生給付了父母2007年的生活費1400元,但未按約給付原告的部分醫療費。加之黃炳先、金美芳對原先由三個兒子抽簽分種其生活田的約定又提出反悔,黃建生一氣之下,拒絕給付倆老2008年的生活費。
俗話說,家有長子,國有大臣。黃建生不履行協議,其弟兄們履行協議的自覺性也就跟著大打折扣,贍養協議的履行一下子限入了僵局。為此,黃炳先四處求告,村里、鄉里、縣里,不少地方都留下了黃炳先的上訪足跡。盡管村干部和鎮司法所均出面做工作,無奈雙方積怨太深,調解工作未能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