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揚州訊:在“嚴肅庭審紀律、改進審判作風”專項教育整頓活動中,高郵法院明確“三三制”活動要求:注重三個細節、做好三個姿態、實現三個效果,深入推進專項活動,確保活動取得實效。

注重三個細節即:言語、舉止、神情。該院要求法官在庭審活動中,言語必須通俗易懂、理性文明,掌握必要的溝通技能,該說的一定要說到位,不該說的一定不能說,嚴禁當庭與當事人或代理人辯論、爭吵;舉止必須端莊得體、嚴謹大方,不得隨意進出走動,不得有接打手機、抓耳撓腮等不雅行為;神情必須嚴肅認真、平和慎重,不得大聲嬉笑怒罵、厲聲呵斥,不能表達或流露與庭審氛圍不相適應的情緒。

做好三個姿態即:禮儀、透明、中立。嚴格遵守著裝、法槌等方面的司法規范,不得有任何變通或變動,通過嚴守司法禮儀讓當事人感知法官良好的審判作風;充分保護當事人的訴訟參與權,拓展司法公開范圍,提高司法過程透明度,自覺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努力保持中立心態,做到不偏不倚,不得在庭審場合與一方當事人或代理人隨意說笑、相互遞煙、交換眼色,杜絕當事人合理懷疑。

實現三個效果即:權威、公正、公信。嚴守程序規則,確立法庭秩序,不斷提高庭審駕馭能力,努力彰顯司法權威;恰當地展開、引導和控制法庭審判活動,準確果斷確定訴求、明確訴爭、進行調解、作出判決,不斷提高庭審質量,實現司法公正;通過庭審活動,充分展示法官的風度和魅力,體現法官的職業水準、法律學識和法律修養,從而更好地維護法官良好的職業形象,提升法官群體的職業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