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中法院積極推進“規范法官與律師關系”試點工作
作者:揚中市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08-04-16 瀏覽次數:926
本網鎮江訊:2007年,揚中法院被省高院和鎮江中院確定為“規范法官與律師關系”工作試點單位。該院根據試點工作總體要求,認真制定計劃,積極開展各項工作,構建和諧訴訟秩序,確保司法廉潔公正。
一、抓好動員,提高干警思想認識。在院、庭兩級領導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狀》大會上,院長余新優向全體干警作開展“規范法官與律師關系”工作動員,并解讀了相關法律法規以及上級部門的紀律規定,要求干警不斷提高思想認識,牢記做一名法官的基本標準。
二、聯系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制度。該院黨組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制訂工作計劃,確定工作總體思路和階段性工作內容、形式、目的及要求。同時,根據最高法院、司法部最高法院和司法部《關于規范法官和律師相互關系維護司法公正的若干規定》的精神,聯合制定了《關于進一步規范法官和律師、法律工作者相互關系的實施意見》,要求全院具有審判職稱的干警,凡與本市律師、法律工作者之間有親屬、同學、師生、朋友、戰友和有其他特殊關系的,個人填表申報,監察室登記備案,并在院局域網上予以公布。
三、廣泛宣傳,爭取多方理解支持。該院拉開“規范法官與律師關系”工作帷幕后,及時通過本院的《法官與人大代表》和《法官與政協委員》刊物、內外網、廣播電臺、電視臺積極向社會開展宣傳。2008年初,將開展“規范法官與律師關系”試點工作情況寫進了2007年工作報告,在揚中市人民代表大會上向市人大常委會和全體人民代表作了匯報,引起了地方黨委和政府及相關部門的關注。
四、建立機制,拓寬檢查監督渠道。為使全體干警嚴格執行“規范法官與律師關系”的各項規定,2008年初,該院將“規范法官與律師關系”寫進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狀》,同時加強內外聯系,通過構筑多角度、多層次、多方位的內外監督制約機制,形成了較為嚴密的監督網絡,爭取更好地防止干警和律師、法律工作者之間不良關系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