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港法院金港法庭妥善化解一起撫育費糾紛案
作者:陸建忠 發布時間:2008-04-16 瀏覽次數:861
本網蘇州訊:日前,張家港法院金港法庭通過明理釋法和耐心細致的教育疏導,使一撫育費糾紛案件當事人息訴服判。
1991年出生的小斌系王某與董某的婚生子,自幼患有腎病綜合癥,2004年年底被診斷為尿毒癥中期。
案件宣判后,王某情緒異常激動,認為判決的標準過低,拒不簽收判決書,并將婚生子小斌留置在法庭。承辦法官一方面通過電話對王某進行教育疏導,另一方面及時與王某所在單位及村委取得聯系,共同做王某的思想工作,并在當地村委的配合下,將小斌送回了家中。但時隔數日,王某又將小斌送到法庭,讓其睡在法庭辦公室內,嚴重影響了法庭的正常辦公秩序。庭領導及時向分管院長進行了匯報,并會同承辦法官對王進行批評教育,結合法律規定,對其訴求逐一分析,經過耐心細致的釋法疏導,王某最終認識到法院已充分支持了其子的合理訴求,對自己的行為作了檢討反思,表示服從法院判決,撫養好自己的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