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為更好地發揮人民陪審員的作用,豐縣人民法院華山人民法庭制定了《人民陪審員工作管理實施細則》,把人民陪審員參與案件審理納入法官績效考評中,要求普通程序案件陪審率達80%以上。該庭從今年11日至今,共適用普通程序審理案件14件,全部適用人民陪審員參與審理,參審率達100%。陪審員參與審理的14件案件中,調解12件,調解率達85.7%;且判決2件全部服判息訴,無一件上訴,案件正確率達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