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縣法院人民陪審員代表委員比例高
作者:劉秋蘇 發布時間:2008-04-15 瀏覽次數:886
本網徐州訊:近日,豐縣法院提請豐縣人大常委會對16名人民陪審員進行了任免,調整后的22名陪審員中,人大代表6人,政協委員5人,代表委員的比例高達45.5%。
人民陪審員制度是制度是一項重要的司法制度。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決定》,2005年3月該院選任了首批18名人民陪審員,3年來陪審員參加了416件普通程序案件的審理,在維護司法公正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近日該院根據上級法院的要求,對一些長期無法正常履行職能的人民陪審員和工作變動不適宜再擔任陪審員的6人予以調整,選任了10名素質高、責任心強的同志擔任人民陪審員,并優先選任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以便更好地接受監督。調整后的22名陪審員中,市人大代表1人,縣人大代表5人,縣政協委員5人;平均年齡41歲,有14人具有本科學歷,8人具有大專學歷;分別來自工會、共青團、婦聯、學校、審計等部門,政治素質較高,具有一定的專業特長和法律知識,與社會聯系廣泛,在調處矛盾、化解糾紛方面具有豐富的經驗。2008年以來,該院的陪審率達57.3%,同比上升5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