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近日,沛縣法院召開黨組擴大會,研究部署提高審判執行質效,會議對全院審判執行質效的提高提出了四點要求:

一是部門負責人要加強管理。評查案件要到案、到人、到數據,每月形成書面材料報送院長和分管領導;要進行精細化管理,經常性地調度案件,對所有案件要做到心中有數,常問常抓;要以身作則,帶頭按照院黨組的要求辦事,想方設法調動每一位干警的積極性,增強凝聚力和向心力。

二是通過學習、交流、總結、調研迅速提高司法能力。要嚴格規范周五下午的政治、業務學習,按照政治處的統一要求報送學習計劃,確定時間、確定地點,保證學習的時間和質量,院領導要參加到各部門的學習中去。要在全院干警中興起調研的風氣,增強法官的司法能力,適應民商事案件數量迅速增長要求。

三是審監庭、審管辦要做好案件質量評查、案件質量統計和案件質量通報工作。院黨組全力支持審監庭搞好案件質量評查,評查要仔細認真,不能放過一起錯案。決不能以與上級法院在法律問題上的認識不同為理由不將上級法院的發改案件認定為錯案。

四是牢固樹立“爭先創優”和“只爭第一”的意識。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加大工作力度,想方設法結案,努力提高審判質效,為徐州法院系統爭創“全國優秀法院”增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