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山法院六項措施強化院庭長對審判工作的監督管理
作者:夏友鋒 發布時間:2008-04-14 瀏覽次數:898
本網徐州訊:銅山法院為了提高審判質量和效率,樹立公正高效文明形象,采取六項措施強化院庭長審判管理職責。
一是建立院庭長審理案件制度。該院規定,每名院黨組成員全年辦理各類案件不得少于5件,機關審判業務庭庭長年辦案不少于40件,法庭庭長辦案不少于60件,通過辦理復雜疑難和有重大影響的案件,以及發回重審和再審案件,把監督工作直接滲透到審判活動中,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
二是堅持院庭長旁聽庭審制度。院、庭長不定期參加案件的旁聽,組織庭審考評和觀摩,圍繞庭審效率、庭審藝術、職業形象等方面開展庭審點評,及時解決審判人員在庭審總存在的突出問題,不斷規范庭審,全面提高審判人員庭審駕馭能力。
三是完善裁判文書的簽發制度。進一步明確院、庭長簽發法律文書的權限范圍,要求所有判決和裁定駁回起訴的案件,一律由院、庭長通過簽發法律文書,嚴把案件質量關和文書質量關,嚴防法律文書"帶錯出門",促進提高法律文書制作水平。
四是實行疑難案件會審制度。規定每周五下午為疑難案件會審時間,加大對疑難復雜案件、新類型案件、可能影響轄區社會穩定大局的案件的研討、指導力度,努力提高審判、執行整體工作水平。
五是組織法官論壇活動。針對司法實踐中發現的熱點、難點問題以及審判執行工作中的普遍問題,組織審判碘鹽和法官主題論壇活動,發現和解決審判環節存在的突出問題,推廣審判經驗和成功做法,指導審判實踐。
六是定期進行審判質效數據分析點評。對每部門、每個審判法官的審判執行業績,結案率、發改率、上訴率、民事調解撤訴率等主要審判質效指標,院庭長堅持每季度進行一次審判運行態勢分析,每月開展一次質效點評,激勵先進,鞭策落后,促進提高審判質效。
今年一季度,銅山法院各項質效指標比上年同期顯著提高,結收案件比率、民事調解撤訴率、上訴率、發回改判率、信訪投訴率等多項考評在徐州市法院系統中位居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