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積極探索破解“案多人少”矛盾的新途徑
作者:項崇宇 發布時間:2008-04-07 瀏覽次數:1022
本網徐州訊:新年伊始,新沂法院就面臨了新一輪訴訟高峰,民商事案件蜂擁而至。僅第一季度全院就收案2558件,同比上升91.18%,一線審判人員人均受理案件56.84件,案多人少的矛盾更加突出。預計全年收案將超過8000件。面對新的形勢,該院黨組高度重視,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創新思路,制定對策,迎接挑戰。目前,該院積極采取四項措施,力爭有效緩解“案多人少”矛盾,促進審判質量與效率穩步提高。
一是推行班子成員辦案制度。今年,該院規定,院長每年主審案件不少于5件,副院長不少于10件。并要求院領導必須親自開庭、親自調解、親自撰寫裁判文書。通過推行領導辦案制度,使全院形成熱心審判工作,關心審判業務,安心審判崗位的良好氛圍;形成求真務實、積極進取的審判作風。同時,也展示了法院領導的業務能力,發揮領導的榜樣作用和輻射效應。
二是實行綜合部門審判員掛庭辦案。針對一線審判力量嚴重不足的狀況,該院科學利用審判資源,做到人盡其才,才盡其用,對于綜合部門中具有審判職稱能夠勝任審判工作的人員實行掛庭辦案。要求參與辦案的綜合部門審判員,在保證案件質量的前提下,每年辦案不少于30件,并按照崗位目標考核標準,每季度兌現辦案獎勵。一方面,可以緩解審判部門審判壓力,另一方面,也使綜合部門的審判人員通過審理案件提升自已的審判業務能力,促進調研成果與審判成果相互轉化。
三是完善審判委員會的運作機制。一是設立刑事、民事、行政和執行專業咨詢小組,集中研討疑難案件、探究法律適用、分析和討論發改案件、及時總結審判經驗,提高審委會運作成效,加快辦案節奏,提高辦案效率;二是健全和完善《審判委員會工作規則》,實現審判委員會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確保審判委員會真正發揮指導審判工作、促進審判質效提升的作用。
四是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激勵作用。在審判工作中培養、樹立、弘揚一批先進典型,對提升全院審判質效水平將發揮重大的推動作用。為此,該院積極開展爭創辦案標兵、執行標兵、調解能手等活動,以先進典型鼓舞人、激勵人,在全院形成勇爭先進、敢為人先的良好氛圍。通過樹立典型,培養法官的職業責任感和榮譽感,促進審判質效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