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大豐法院三龍法庭注重調解工作,著力在完善調解機制上下工夫,所辦結案件調解率和自覺履行率逐年上升。今年1-3月比去年同期上升了65.3%。

該庭在查明案件事實、分清責任的基礎上,向當事人說明法律規定和對類似案件法院的處理結果。使當事人在可預測處理結果的前提下進行調解。同時,充分了解雙方當事人訴訟心態,找準切入點,對癥下藥,提出引導性意見,盡量縮小與依法判決結果之間的差異,促使當事人達成協議。

該庭總結出了以“庭前早介入,庭中重調解、庭后在延伸”為核心內容的“全方位調解法”。“庭前早介入”指對一些案情比較簡單而被告能及時通知到庭的,即將案件交由書記員進行庭前調解?!巴ブ兄卣{解”指進入庭審后,主審法官采取“多花一點精力,多費一點口舌,多想一些辦法”的方法,把調解工作做精、做細、做實。“庭后在延伸”指法庭調解工作延伸到庭外,借助外力最大限度地使當事人服判息訴。

針對轄區內糾紛多、矛盾較為復雜等實際情況。人民陪審員進行業務輔導,傳授調解方法和技巧,提高實踐技能。利用人民陪審員熟悉當地風俗習慣的優勢,由人民陪審員在庭前主持調解,提高了庭前調解率,建立和完善了街道、鎮村兩級人民調解網絡,經常給人民調解員講授法律知識和調解方法,選擇在當地有影響的典型案件開展觀摩庭,對易激化的突發性事件,指派有豐富調解經驗的法官參與調解,通過傳、幫、帶,提高基層干部解決實際糾紛的能力。今年1-3月,該庭調解結案的案件中,人民陪審員參加的占總數的三分之一以上,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經濟效果和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