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民訴法》修訂以來,為進一步促進全院一線審判人員透徹理解新法精神,正確應用于審判實踐,從容應對實施后審判形勢的變革,港閘法院采取了三大措施,全面推動審判人員深入學習新修《民訴法》:

一、法官自學:在《民訴法》修改后,第一時間將文件下發審判一線,人手一份,要求全院審判人員人人學、提前學、深入學,在施行前迅速熟悉修改內容,準確領會修改精神,正確把握修改后的適用。

二、部門督學:民一庭、民二庭、立案庭、審監庭、執行局等重點部門多次以座談會的形式,重申《民訴法》修改后可能引發的審判職權的變革、審理難度的增加、審判壓力的加劇,引起審判人員思想重視,各部門擬定應對措施。

三、專家講學:329日,該院邀請蘇州大學訴訟法學專家張永泉教授舉辦《民訴法》專題知識講座,重點解讀《民訴法》修訂再審和執行制度的立法目的、實踐意義和適用難點,并從專家的高度針對法官如何應對《民訴法》修訂所帶來的審判壓力提出了“正確把握立法精神,努力追求客觀真實,堅持司法正義”、“堅持辯證原則,充分發揮民事審判吸收不滿的訴訟功能”等精辟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