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姐夫房子被拆的消息,小舅子便不問經過便到工地,無故毀壞正在施工的挖掘機的玻璃,被公訴機關指控犯故意毀壞財物罪。近日,射陽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

 

張某于2010718日下午,接到其姐夫胡某原居住的房子被拆消息后,立即敢到施工工地,到場后撿起工地上的磚塊,砸夏某所有的挖掘機,致挖掘機駕駛室6塊玻璃毀壞。經價格認證中心鑒定:所毀壞的玻璃價值人民幣10300元。

 

案發后,被告人張某已賠償被害人夏某財產損失人民幣11200元。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張某故意毀壞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應予處罰。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張正軍的犯罪事實和罪名成立,本院應予支持。案發后,被告人張某認罪態度好,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得到被害人的諒解,可從輕處罰。遂作出被告張某犯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