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東法院五項措施加強涉農案件調解工作
作者:如東縣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08-03-27 瀏覽次數:981
本網南通訊:為及時有效確保春耕生產,如東法院針對當前農村工作情況,采取五項工作措施,以防止涉農案件矛盾激化或因處理不公引發涉法信訪現象。
一是拓寬涉農民商事糾紛調解途徑。創新庭前調解工作機制,著重抓好上門調解、立案調解、庭中調解等環節的調解工作的同時,進一步完善訴調對接相結合的“大調解”格局,讓人民調解員全面參與庭前、庭中的調解。
二是加強刑事附帶民事案件調解力度。從“三個有利于”,即有利于被害人及其家屬的經濟補償和精神撫慰、有利于恢復和發展生產、有利于農村的和諧與穩定出發,側重人文關懷,做好涉農特別是因鄰里糾紛引發的刑附民案件的調解工作。
三是在行政訴訟中推行行政和解制度。對涉農“民告官”案件加強庭前指導和庭外協調工作,促使糾紛的平和解決,化解“官民”矛盾。
四是健全調解和執行相互促進的工作機制。增強“調解中慮及執行,執行中強化協調”的意識,努力提高執行和解率和實際兌現率。
五是完善調解工作激勵機制。把調解工作尤其是基層法庭涉農糾紛的調解績效納入目標管理和考核獎勵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