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射陽法院在全市法院執行工作“清案行動”中,被市中院授予“清案行動先進集體”稱號。

去年1116日至1225,鹽城市法院開展了聲勢浩大的執行工作“清案行動”。射陽法院領導親自組織指揮,加大執行力度,兌現生效裁判。在開展執行清案行動中,對涉執信訪、長期未結等類型案件集中力量進行執行,全面建立完美執行聯運機制,聯合有關部門對怠于執行、拒不履行的違法行為聯合采取措施,充分運用社會力量緩解執行難。射陽法院在這次“清案行動”中,共執結案件314件,執行標的到位額970萬元。其中該院執行局執行長鄭德貴執結87件,同時在321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的“清案行動”表彰會上被表彰為“清案行動先進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