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為認真貫徹省高院關于開展“嚴肅庭審紀律、改進審判作風”專項教育整頓活動的實施方案,睢寧法院緊密結合本院工作實際,堅持“四個結合”,扎實專項教育整頓活動。

一是堅持與學習法官行為規范相結合。最高法院頒布的《法官行為規范》全面細化了規范法官在司法活動各個環節中言行的具體要求,是系統規范法官司法行為和業外活動的指導性文件,是人民法院全體法官必須遵守的基本行為準則。該院要求全院干警對照《規范》和省院關于開展“嚴肅庭審紀律、改進審判作風”專項教育整頓實施意見內容,開展自查和相互檢查,查擺不足,分析原因,扎實整改。二是堅持與創建“廉潔司法示范庭”活動相結合。該院在明確創建工作的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的基礎上,專門下文重申了《關于庭審著裝及庭審紀律的規定》,提出了五個確保:確保人員不發生違法違紀問題、確保不發生冤假錯案、確保不發生違法審判、執行問題、確保不發生赴寧進京信訪問題、確保全年受到群眾投訴不超過3人次,努力營造為民、高效、清廉、公正的良好和諧的局面。三是堅持與推進機關作風建設和效能建設相結合。該院今年重新修訂了《督查通報制度責任追究辦法》,將法官、書記員、值庭法警從庭審、調解、庭審紀律等方面內容規定得更詳細,并成立了專門的督查組,由機關黨委和監察室對各業務庭、人民法庭和審判法庭進行檢查和不定期抽查,對違反規定者按照《督查通報制度責任追究辦法》追究責任,違規者本人受處罰外,庭室負責人將被追究領導責任和連帶處罰。四是堅持與司法規范化建設相結合。該院將開展“嚴肅庭審紀律、改進審判作風”專項教育整頓活動作為司法規范化一項重要內容來抓,組織學習最高院《通報》,聯系干警思想和工作實際,認真總結審判紀律與審判作風的經驗和做法,找準審判紀律與審判作風存在問題的具體表現,認真落實改進措施,將專項教育整頓活動向縱深開展,確保教育整頓活動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