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2008324,江蘇省南通市港閘法院調停中心審結18件農民工工資案件,歷時不足一個月。因18名工人大多系來自安徽、河南等地的外來打工者,為避免其來回奔波之苦,調停中心當日制作了調解書發放給雙方當事人。

以王長秀為代表的這18名工人原來在港閘區秦灶街道某服飾公司上班,200710月底,他們發現本該于上個月25日發放的9月份工資還未發放,且公司法定代表人黃某不知去向,幾天后工廠大門被關閉。一個月辛苦錢無著落的工人們選擇通過勞動仲裁來維護他們的權利,仲裁裁決在黃某缺席的情況下支持了工人們的請求。但裁決書送達后,公司法定代表人黃某突然出現,一紙訴狀將該18名工人告上法庭,表示對裁決書不服,根據公司的考勤等材料,這18名工人中的大多數人不僅不能得到工資,還應向公司返還多領取的部分款項。

從仲裁申訴人到勞動爭議案件被告,工人們一時不知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利。港閘法院調停中心受理這些案件后,及時與工人們交談,依法指導他們委派代理人參加訴訟。為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促成案件及時調解,法院通過多方渠道聯系到公司法定代表人本人,就爭議部分多次組織雙方進行溝通調解。2008320,調停中心主任、承辦人與書記員加班加點,再次組織雙方進行核帳等工作,當日就15個案件的工資支付問題基本達成共識。324繼續調解,雙方終于對18個案件達成和解,由原告于2008410日前支付18名工人一定數額的工資款,工人代表當日即拿到法院的調解書滿意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