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日前,徐州中院黨組為進一步加強徐州法院系統黨風廉政建設,樹立人民法院領導干部的良好形象,鄭重作出十項承諾,并接受上級組織監督檢查以及全市法院干警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十項承諾內容:一是不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財經紀律、審判紀律;二是不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枉法;三是不泄露審判(執行)秘密和其他工作秘密;四是不以說情打招呼等非正常手段干擾審判人員辦案;五是不違規收送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及貴重物品;六是不放任子女、配偶等近親屬利用自己的職權影響干預審判和執行工作;七是不利用婚喪嫁取等事宜收錢斂財;八是不接受管理對象和當事人出資安排的旅游和高消費娛樂活動,不接受任何可能影響公正執行的宴請;九是不違規干預和插手基建工程、物資采購等招標活動;十是不搞權權交易、權錢交易、權色交易和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不正當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