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京訊:318,江寧法院江寧法庭妥善調處一群體性勞動爭議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被告南京某服裝制造廠系一改制后私營企業,有職工100多人。因近年來服裝加工業市場疲軟,加之業主經營不善,企業面臨倒閉的窘境。自200711月至今年元月,有近3個月的工資沒有兌現。春節前職工代表齊聚江寧街道辦事處,要求街道給予協調。經辦事處勞保部門協調,服裝廠業主承諾年后正月初十補發。正月十二,職工因未拿到工資,近百人圍堵辦事處大門,要求政府予以解決。此事嚴重影響了機關辦公秩序,造成不良影響。

此后在辦事處協調下,職工同意通過司法途徑解決。經過勞動仲裁,大部分人選擇向法院起訴。310 日,江寧法庭受案后,隨即向分管領導李國忠副院長匯報。李院長要求該案的處理不僅要體現法律效果,還必須要講求社會效果,穩妥處理好該群體性糾紛。承辦法官接手案件后,隨即通知雙方當事人,采取背靠背、人民調解員參與協調、部分職工代表輪番談話等形式,進行說服疏導,要求雙方互諒互讓。經過多次耐心說服教育,終于全部達成分期付款的協議。該群體性糾紛的妥善調處得到江寧街道領導及群眾的贊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