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寧法院執行局五項維穩措施有力“兩會”期間未發生一起進京上訪事件
作者:南京市江寧區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08-03-24 瀏覽次數:770
本網南京訊:南京江寧法院執行局堅持從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出發,把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實際問題作為排查調處工作的關鍵,緊緊圍繞春節、“兩會”、奧運會、慶祝改革開放30周年等重大活動,積極貫徹落實市院相關文件精神,認真開展本院執行案件中的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工作,努力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切實維護好社會穩定,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目前為止無一當事人進京上訪,上訪投訴現象也明顯減少。
一是實行全日制局長接待制度。在認真貫徹好局長陪同院領導周三接待的同時,其他工作日時間由四名局領導輪流接待,并實行接待局長督辦制。對當事人的信訪接待情況及時記錄在案,每周公布接待情況,通報督辦案件進程。對院領導批辦、上級轉辦信函由局長跟蹤督辦,對投訴問題做出的處理和答復均存檔備查。
二是認真排查,實現重點案件重點跟蹤。要求每一位執行員對在手的案件,進行全面排查與梳理,對重點案件、重點人頭進行重點研究,制定好預案,認真貫徹落實,做到“早發現,早解決”。針對重點案件的特點,尋求相關方面的支持,與相關部門協調,逐步化解矛盾。
三是設立速執組,推行執行案件繁簡分流。今年2月起實施小標的額商事案件、已保全財產且易執行的案件、簡易民事案件速執制度,提高執行效率。
四是建立“執行110”應急機制。每日安排專人值班,著力解決債權人和案外人等在非工作時間舉報執行線索,能快速響應及時處理。
五是增設對執行不能的當面釋明制度。對在法定期限內不能執結以及執行不能的案件分析原因,查明結果,當面告知申請人,耐心做好申請人的思想疏導工作。規范接待用語,做到文明接待。注意與執行案件相關人員“人性化”的交流,堅決杜絕蠻橫、粗暴、僵硬等不當言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