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京訊:為提高陪審員參陪案件的水平,促進司法公正,依據《江寧區人大常委會任前法律知識考試辦法》的有關規定,314日上午,區人大常委會對江寧法院提請任命的15名人民陪審員進行法律知識考試。

自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決定》實施以來,江寧法院認真貫徹落實《決定》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切實做好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的通知》精神,并把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選任工作,當作全區民主法制建設中的一件大事來抓。院黨組及時召開會議,進行專題研究,制定了具體實施方案,并結合審判工作需要,與區人大常委會共同商定,會同區司法局共同審查確定擬任人選,扎實做好協調和選任工作。經過考核考察、公示,對符合人民陪審員條件的15名同志,報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審核同意后,提請區人大常委會任命。

人大常委會對提請任命人員進行任前法律知識考試,是進一步完善人大常委會人事任免工作程序,保障人大常委會更好地行使人事任免權的一項重要舉措。考試目的是進一步促進提請任命人員帶頭學法知法懂法,增強法制觀念,提高執法水平,提高接受人大及其常委會監督的自覺性,更好地為人民服務。

據了解,參加考試的擬任人民陪審員均順利過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