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最高人民法院下發《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開展案件質量評估工作的指導意見(試行)》》的通知后,射陽法院轉發給全院干警進行組織學習,要求全院干警針對意見精神,狠抓案件質量、效率、效果,扎實做好與最高院質量評估體系施行的對接工作:

一是狠抓審判質量全面提升。對照優秀法院指標查找差距,將全市平均指標作為底線,將優秀指標作為方向,采取加強質效分析,每月統計通報,即時考核,建立法官審判業績檔案,實行發回改判案件逐案通報評查,納入目標管理考核等措施,促進全院審判指標良性提升。要求2008年全院有效壓降上訴率和發改率,努力將發改率控制在0.5%范圍以內,力爭實現無發改。

二是狠抓效率提速。針對審限薄弱環節,確定審管辦專門負責審限監督管理,對案件審判流程中的不同環節規范時限,杜絕立案、送達、審判、執行環節中的無序延遲行為,實現動態前置監督。建立審限督辦、警示、催告、清理工作的長效機制,縮短各類案件平均審限。要求2008年,我院審判人員人均結案數爭取達到85件,繼續保持在全市的領先位置;案均結案天數力爭不超過30天,進入全市法院前3位;結收案比繼續保持100%以上;

三是狠抓審判效果。加大通過調解方式解決糾紛的比重。完善多元化糾紛調解機制,推進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有機銜接,促進案結事了。要求民商事案件調解率達到45%以上,保持全市法院前三名,撤訴率力爭達到18%;人民法庭人均結案數爭取達到130件,案均結案天數不超過20天,進入全市人民法庭前十名,調解率達50%,進入全市人民法庭前十名,撤訴率達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