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臺法院三項措施規范庭審紀律
作者:徐蕾 發布時間:2008-03-21 瀏覽次數:974
本網鹽城訊:東臺法院認真貫徹落實省高院和鹽城中院關于規范庭審紀律的通知要求,采取三項措施加強庭審紀律作風建設,進一步規范審判人員的司法行為
一是加強教育,增強文明、嚴謹的庭審作風意識。該院組織法官和法警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庭規則》、《法官行為規范(試行)》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四川省西充縣人民法院個別審判人員在庭審中接聽電話、抽煙等嚴重違反庭審紀律情況通報〉的有關規定和精神》,讓廣大干警樹立文明、嚴謹、規范的庭審作風意識,自覺遵守規范的庭審行為。
二是完善制度,堵住不規范的庭審行為的漏洞。該院結合業績考評辦法的修訂,明確規定對庭審中不按規定著裝、態度不嚴謹、舉止不端莊、語言不文明、甚至接聽電話、在審判席上抽煙、隨意離開審判席等行為除了給予誡勉談話、通報批評等處理外,還要扣除較大分值的考評分。
三是每周開展一次以上的明查暗訪。由院領導、紀檢監察室、政治處、審管辦抽調人員組成專門的檢查組,每周不定時的開展庭審紀律作風情況的明查暗訪,并書面通報,及時發現和查處問題,切實糾正庭審活動中的不規范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