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泰州訊:泰州海陵區法院高度重視庭審規范化建設,于近日組織開展為期兩個月的“規范庭審行為,創建文明示范庭”活動,明確由紀檢監察、政治處和審管辦三個部門相互配合,從廉政建設、作風建設和審判管理三個方面入手,嚴格規范庭審行為,切實改進審判作風。

一是將創建“文明示范庭”活動與“廉潔司法示范庭”活動相結合,切實加強庭審過程中的廉政建設。由紀檢、監察部門牽頭負責,政治處和審管辦配合,不定期地組織對庭審活動和辦公活動進行抽查,重點是對庭審時法官與當事人和律師的關系等涉及公正司法、清正廉潔的問題進行監督,對發現問題的庭室和個人一律嚴肅處理。

二是將創建“文明示范庭”活動與“嚴肅庭審紀律、改進審判作風”專項教育整改活動相結合,切實加強庭審過程中的審判作風建設。由政治處組織實施,集中學習最高院相關通報的內容,對照有關規章制度,認真查找在庭審中是否存在違反法官行為規范的行為,并及時制定和落實整改措施,對庭審紀律執行不到位的法官先行輪崗,仍然不規范的調離工作崗位。

三是將創建“文明示范庭”活動與爭創“人民滿意法院”活動相結合,切實加強對庭審的審判管理。由審管辦具體實施,會同紀檢監察部門和政治處對全院法官進行庭審觀摩交流,對各法官在庭審能力、庭審行為規范方面進行綜合量化考評,并按庭室為單位評選出院文明示范庭,予以命名表彰。凡沒有被評選為“文明示范庭”的庭室,一律取消“人民滿意庭室”的參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