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清浦法院進一步規范“四項”案件審限管理
作者:淮安市清浦區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08-03-20 瀏覽次數:1008
本網淮安訊:淮安清浦法院針對近期在“四項”案件審限管理方面發現的問題,制定出臺了整改措施:
一、規范和完善“四項”案件審限變更審批制度。制定《淮安市清浦區人民法院關于案件報結手續和審限變更
的有關規定》,進一步規范和完善“四項”案件審限變更的審批制度及恢復審限報批手續,從制度上杜絕無故延長審限周期和隱性超審限的現象發生。
二、抓好“四項”案件的專項整改工作。相關業務庭針對本部門“四項”案件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圍繞問題找原因,找準原因抓整改,堅決杜絕類似問題再次發生。同時,組織本部門審判(執行)人員、書記員認真學習“四項”案件審限管理和案件報結的有關規定,使審判(執行)人員、書記員都能準確把握“四項”案件審限變更、恢復的審批條件和程序,從而增強做好此項工作的自覺性。審管辦將在第二季度對“四項”案件卷宗進行一次專項檢查,并通報檢查結果。
三、嚴格“四項”案件變更審限審批條件和管理機制。分管院長和各部門主要負責人應按照法律、省高院和本院有關規范性文件,嚴格“四項”案件審限變更的審批條件,不得為不符合審限變更條件的案件辦理審限變更手續。尤其是各審判業務庭主要負責人應加大對“四項”案件的管理和監控力度,從源頭上防范隱性超審限案件的發生。
四、建立“四項”案件審限變更材料附卷評查機制。將“四項”案件審限變更和審批材料是否附卷裝訂納入案件質量評查的內容。重點檢查“四項”案件審限變更的情形是否符合法律規定,變更審限報批手續是否齊全,審批主體是否適格,是否在審限變更原因消除后及時辦理恢復審限手續等,由審管辦對檢查情況予以通報。
五、建立違規報結“四項”案件扣減崗位責任分值制度。對今年以來報結的“四項”案件,發現有違反規定辦理變更審限手續或審限變更原因消除后不及時辦理恢復審限手續,或案件卷宗中欠缺審限變更審批材料或恢復審限手續的,或者案件超審限(含隱性超審限)的,按照本院崗位目標管理考核辦法扣減相關部門崗位責任相應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