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澤法院“五點著力”建設和諧法院
作者:戚壽猛 發布時間:2008-03-19 瀏覽次數:942
本網淮安訊:建設和諧法院是人民法院落實黨的十七大提出的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近年來,洪澤法院以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為基本目標,找準審判工作的著力點和切入點,把維護好、實現好、發展好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五個著力”建設和諧法院。
一是著力服務大局,發揮審判職能促進和諧。樹立正確的維護穩定觀,把維護穩定作為工作的重點,堅持“標本兼治、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深入開展“平安洪澤”“法治洪澤”活動,保障人民群眾安居樂業;樹立正確的糾紛解決觀,把妥善化解矛盾作為工作的切入點,按照“能調則調、當判則判、調判結合、案結事了”的原則,創新糾紛解決方法,盡可能地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發揮支持監督功能,為依法行政提供司法保障;樹立正確的司法權威觀,加大力度、狠抓執行,切實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執行難”問題,進一步樹立司法權威。
二是著力規范管理,積極凝聚人心共創和諧。進一步加強決策、審判、隊伍、行政四項管理,努力探索建立有利于確保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維護司法權威的工作制度和機制。改善院容院貌,美化、亮化機關工作環境,為法官提供一個優美、舒適的工作場所;增加法院裝備投入,加強信息化建設,提高辦公效率。規范衛生、值班、車輛管理制度,使機關管理日趨正規。加強法院文化建設,在精神文化層面,大力弘揚“求真務實、團結和諧、廉潔規范、爭先創優”新時期洪澤法院精神,用全國模范法官張貴銀、省優秀法官李錦俊等身邊典型引導干警培養具有高尚人格、高超素養、高雅情趣的現代法官隊伍,展示和諧法院風采。在法庭裝飾層面,堅持刑事審判庭體現威嚴、民事審判庭體現平等、行政審判庭體現和諧、少年審判庭體現關愛、立案場所體現為民,力求發揮法院建筑的最大“文化力”。
三是著力增強素質,強化隊伍建設構建和諧。以提高司法公信力、樹立法院、法官良好形象為目標,堅持人才強院戰略,確實加強隊伍建設。開展深入推進學習型、健康型法院活動,全面提高隊伍的政治業務素質,將人力資源的潛在優勢轉變為現實的人才優勢。強化法學研究、庭審駕馭、文書制作、計算機運用、語言表達等司法能力的崗位大培訓、大考核,努力提高廣大法官的司法技能。強化司法廉潔建設,在堅決懲治腐敗的同時,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預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設。針對立案、審判、執行等不同環節,以及交友、娛樂等業外行為,逐步構建一套嚴以律己不想為、嚴肅查處不敢為、嚴格防范不能為、有效激勵不必為的防范體系。
四是著力司法關懷,落實司法為民營造和諧。依法擴大司法救助范圍,規范司法救助審批程序,全面落實司法救助制度;繼續鞏固、完善立案大廳的功能,完善網上立案、法庭與法院機關“雙軌制”立案、健全便民訴訟網絡,為群眾訴訟提供實實在在的便利。加強訴訟指導,推行訴訟風險告知、舉證指導,使當事人理性對待訴訟程序、訴訟結果和訴訟風險,更好地行使訴權。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讓經濟確有困難的當事人打得起官司。積極開展申請執行人緊急救助、刑事特困被害人國家救助、信訪終結案件信訪人救急資助等工作,彰顯司法的人文關懷。
五是著力加強黨的領導,保證司法效果維護和諧。自覺把人民法院的工作置于黨的絕對領導之下,爭取政府、政協及社會各界支持,主動接受人大監督,及時向人大及其常委會匯報工作,嚴格執行常委會的決定,認真聽取代表的建議、重視與代表的聯絡、增進與代表的溝通,以此推動和促進審判工作的良性發展,優化司法環境。強化訴訟中法治宣傳教育,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司法實踐中,將堅持黨的領導與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結合起來,將對黨負責與對法律負責統一起來,依法、公正、文明、高效地審理、執行各類案件,實現審判工作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